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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启如律师:13330299905
杨某犯故意伤害,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杨某与被害人的纠纷本为领里纠纷,但是由于双方各自存在过错,导致案件的发生,二审中雷所律师介入后,提出被害人对案件的引发存在过错,并且杨某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有悔罪表现,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杨某被改判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