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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犯强奸罪,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浏览次数:3372   更新时间:2017/3/31 12:35:08 发布人:管理员

  杨某某因涉嫌强奸罪,在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中雷所具有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雷启如主任律师和陈行律师代理此案。在多次会见杨某某以及与办案法官沟通交流的基础之上,两位律师对本案的争议问题和关键证据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两位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法官采纳。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杨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杨某某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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