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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俗称“西山”)村民在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发现他人倾倒的大量垃圾,疑似影响太湖水质,在微信朋友圈发帖后迅速引发舆情。
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得知该舆情后,次日即主动与公安、环保部门联系,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最新进展,明确调查方向和工作重点。
7月4日,吴中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赶至事发现场,与苏州市环保局、苏州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分析案情,查阅现有证据,围绕定罪标准,进一步向有关部门提出取证方向。
7月5日,苏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也派员到现场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经过现场勘察,建议环保部门及时测算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含量,涉嫌刑事犯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并固定垃圾来源、运输链条、接收部门等各个环节的证据,并对下一步刑事侦查和取证、公益诉讼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与此同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也介入展开调查,依法严查事件背后可能隐藏的职务犯罪。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环境污染罪立案侦查,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这是自去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又一最新动作,正同步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和法律监督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