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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批捕首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嫌疑人

浏览次数:2075   更新时间:2017/2/9 9:11:41 发布人:法制网

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易某使用fiddler4软件非法侵入、控制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将八个订单中14件商品的价格,均更改为1分钱,致使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1284元。为防止系统再次被侵入、控制,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系统进行了维护、修复等,为此公司又支付费用29000余元。近日,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易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介绍,朱某、易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非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违法所得和经济损失均达到立案标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山东省第一起涉及计算机领域的新型犯罪,该犯罪类型的出现,一方面提醒电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检测和维护,以防止犯罪分子趁虚而入,造成财产损失;另一方面警惕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侥幸,触犯刑法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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