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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主犯郭某、王某设立某期货公司,招聘张某(后台程序操作)、周某(操盘手)等人加入公司,在无相关资质而私自搭建电子现货交易平台,张某和周某在郭某、王某等人的指导下对后台程序操作,夸大成交量、冻结盈利客户的账户、强行平仓、控制期货行情和走向等方式,具体实施诈骗。律师介入案件后,指出张某虽然诈骗金额1562万余元,但获利非常少,在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案件经过多次的开庭,中雷所团队凭借专业办案技能,同时与法院积极沟通协调,最终被判处缓刑三年,这是一场精彩而有成果的辩护,是律师界又一次里程碑的胜利,张某及家属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