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雷启如主任
雷启如主任

 

   咨询及预约:15823456817

   雷启如律师:13330299905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侦查阶段 10000—40000元
起诉阶段 10000—20000元
审判阶段 10000—40000元
疑难复杂案件高于以上标准

首页 > 经济辩护 经济辩护

张某期货诈骗1562万元,判缓三年

浏览次数:3472   更新时间:2016/9/19 8:54:55 发布人:管理员

张某涉嫌诈骗,被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王某设立某某公司,招聘张某(后台程序操作员)、周某等人加入公司,无相关资质而私自搭建电子现货交易平台,张某在郭某周某等人的指导下对后台程序操作行情,强行平仓的方式,进行诈骗。承办律师介入案件后,指出张某虽然是共犯,但是诈骗金额与其犯罪所得明显不成正比,如果按照诈骗金额1562万余元定罪,显然违背刑法罪刑责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在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案件经过数次的开庭辩护承办律师凭借专业的办案技能与思维,最终张某被判三缓三。

友情链接: